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3篇)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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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3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36号)要求,在省财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在长治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长治市财政局在做好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加大了对资产入口的监管力度,在健全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标准以及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力地推进了资产配置工作的规范运行,极大地提升了该市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科学的卓有成效的管理经验,并在压缩公务消费开支、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主要做法

  一、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该局首先从健全管理制度入手,以财政部35号令、36号令为依据,出台了《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由长治市财政1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局起草,并经长治市政府审核批准下发的。该办法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严格资产配置的审批程序,坚持资产配备要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二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结合起来。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配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二)坚持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了资产配置调剂优先的原则;

  (四)明确了按标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规定;

  (五)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审批程序。该办法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使该市的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并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科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长治市财政局借助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对现有存量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测算分析,在此基础上,参照国家及省、市出台的资产配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经2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市政府的审核批准,出台了《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其中主要对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建筑装修标准、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以及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使该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有标可依。

  三、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运行体系

  该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各相关科室充分沟通,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多方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制定出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行体系。

  (一)规范了新增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编制结合的工作流程。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资产使用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在预算软件中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长治市财政局资产科。其次,该局资产科根据市编办核定的单位内设机构数量、职能和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以及单位资产存量状况,按照《长治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审核,从应不应该配置的角度给出建议配置数量,交部门预算科室审核。再次,部门预算科室要按照“只能调减不能调增”的原则,从资金保障能力,即能不能配置的角度进行审核,并调整配置数量,如拟进行调增,需与资产科协商一致后重新安排。最后,部门预算科室审核后交预算科审核,经局领导审批后,预算科将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到预算单位。

  (二)建立了规范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了确保新增资产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该局主要采取以下三项监控措施:一是新增3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必须严格按照编制的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标准采购;

  二是新增资产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要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是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需要调整的,要提前报经财政局资产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

  (三)完善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绩效考核机制。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市局资产科会同部门预算科要参照新增资产预算,对新增资产配置的单位资产项目执行情况、预算超支或结余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资产运行情况和配置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安排该单位以后年度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依据。

  工作成效

  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工作运行近一年,初步从源头上控制了资产的增量,规范了资产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体系。2013年,长治市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出台的管理办法以及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里程碑式的突破,相应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同时,规范了资产配置各个流程的管理,加强各流4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程的监控,实现了资产配置从申报到使用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形成了“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执行和资产配置效果”三个层次的监管体系,提高了资产配置管理效率,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管理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通过实行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在长治市2013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凡涉及到资产类的支出预算,不管是哪一类支出,都要明确标示资产配置事项,实行资产预算单独审核。特别是项目支出,如含有资产类的事项,应在项目申报书上予以明确说明,由长治市财政局对资产配置标准和配置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核,从而避免了部门预算的粗略性和不可控性。

  三、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开展资产配置管理工作后,资产科在审核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时,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通过对单位的存量资产进行分析,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并根据存量提出资产配置方案,能通过资产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建议重新购置。2013年全年共调剂资产2168台(件、套),涉及金额530万元。通过这种方式,盘活了存量资产,有效地避免了重复配置,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节约了有限的财政资金。通过对资产配置进行专门的审核,能够合理确定部门或单位对资产的需求量,进而确定资金的需求量,为部门预算科的资金安排提供了科学依据,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防止重复、超标购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切实降低了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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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充分保障单位正常公务运转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科的资产配置审核,2013全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较上年减少资产购置9297台(件、套),节约资金645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88台,节约资金2360。79万元;

  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购置减少3807台(件、套),节约资金1722。63万元。

  篇二

  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自去年5月成立以来,通过资产清查、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等主要举措,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共清查经营性资产1869万元

  据了解,为较全面地掌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状况,该中心于去年9月专门成立清理工作组对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进行清查。清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9月23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109个,共清查房产157宗(其中32宗为闲置房产,面积为16,321。49平方米),土地96宗(其中24宗为闲置土地,面积为231,865。34平方米),各乡镇政府清查出经营性资产共180宗,房产类91宗(其中闲置房屋11宗,面积为3,819平方米),土地类43宗(其中闲置土地10宗,面积184,925。5平方米),其他类46宗(包括无形资产、广告牌、电站等),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6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乡镇)共清查经营性资产总收入为18,693,374元。

  “通过资产清查,基本掌握了全县现存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总量、结构,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配置、使用、处置,也为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提供了决策依据。”县财政局副局长、县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秀林介绍说。

  出台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

  据介绍,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该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包括制定了《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及闲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龙门县统筹县级非税收入及自筹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比例分成来调动单位的积极性。此外,还制定了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依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置资产。有效的制度建设及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实现效益最大化,增加了县财政的收入。

  **x表示,下来还将通过多项举措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的管理。一是转变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由委托原单位分散经营管理转变为集中经营管理,发挥资产的规模效益。二是在经营方式上,根据资产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主要采取委托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实力、善管理的经营者实行委托管理、目标管理,以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三是转变经营性资产收入的用途,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维修基金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发挥资产的效益。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将新增资产配置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为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去年6月以来,中山市财政局组织全市201个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通过采取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存量情况,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通盘掌握动态情况,为强化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着重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11大类资产进行了清查统计,数据显示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动产类资产总值约达19。93亿元,其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约6。9亿元,交通运输设备约3。8亿元,土地及房屋建筑物面积约2000多万平米。通过清查基本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夯实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也为财政工作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提供实质性支撑。

  二是突出创新方法手段,为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搭建了平台。为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市财政局专门为单位开发出集登记、统计、处置、审批等功能的行政资产实时管理平台。各单位可按统一模式进行实时资产管理及处置操作,以信息化手段有效地规范单位资产最新资料欢迎阅读

  处置管理流程,完善统一审批程序,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三是有效实现管理联动,进一步拓展了资产管理内涵。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基础数据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审核依据,从而扩大了资产管理的内涵和作用,使之成为有效控制支出的重要手段,并初步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是注重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意识。对清查过程中暴露的,如个别单位存在较大金额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个别部门对日常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当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利用召开清查工作总结会时机,以点带面,对资产日常管理好的26个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措施,清除资产管理的思想包袱和误区,进一步强化了单位的资产管理意识。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省级,行政事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承担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由“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承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省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征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有的还成立了专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初步形成了协调一致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

  狠抓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摸清资产家底。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国有资产清查规定,省财政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

  强化资产管理。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节约、效能、适用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并对资产购置做到年初有预算统筹安排,购置普

  遍实行政府采购,使用中加强资产保管核算。加强对资产的处置管理,明确责任,完善资产审批手续。2009年从省级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并向市县推广延伸,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成效显著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何进行规范的财政财务管理,国家还没有规范化的政策。2004年,虽然财政部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但由于这项收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目前全国还没有规范的管理模式可借鉴。为了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财政财务管理,江西率先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然后向市县推广,成效显著。具体做法主要表现为“五个到位”:

  1.认识到位。自中央做出“收支两条线”规定以来,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55号令)、《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省政府86号令)和《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成立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依法、规范、从严”的原则,采取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财务报表管理、统一实行银行代收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经过这些年的上下协同努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进展顺利,形成了有效

  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理顺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从“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执行得比较好,但是大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现有固定资产开办经营实体收入、门面出租收入等并没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004年,财政部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为把“收支两条线”改革推向深入,2004年6月,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2005年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部门还专门出台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到财政专户管理,是新时期、新阶段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的内在要求。应该说,抓这项工作具备良好的条件:前些年全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密切配合,优化了工作的环境。因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坚定不移地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时机成熟,非常必要。

  2.政策到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以严格的要求、严格的责任、严格的措施,把省直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一是明确征缴对象和范围。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缴对象包括: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财务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汇总,缴入省财政专户。征缴范围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产权的经营性实体、门面、设备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住房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

  二是规范收入的使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缴入省财政专户后,缴交单位可按照规定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安排使用。财务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开支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申请下拨。缴入省财政专户的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收入,在缴纳税款和扣除成本费用后,由省财政专户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是规范单位账户管理。严格账户管理,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为此,省财政部门在银行设有财政专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按照“银行代收制”的要求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缴分离,提高征收的透明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就此设立过渡户,已经设立的要按规定取消。为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账户审

  批、年检制度。省级财政、监察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账户清理,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与撤并。

  3.征管到位。为了使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征管措施。一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会议;与此同时,在《江西日报》开展题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入财政专户》、《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有新规》的宣传报道,并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策,从而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分类催缴。开征伊始,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及时足额解缴的情形,对这些单位进行归类,对收入重点单位上门催缴,对收入次重点单位召开座谈会,逐一落实资金上缴日期。三是编制日报。汇总编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日报表,每天跟踪监督单位收入解缴情况。

  4.服务到位。按照省财政部门“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的“八项服务承诺”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把规范管理与提供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积极做好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缴工作,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设计流程,加强资金的管理。二是按规定做好支出项目细化工作,单位准确提出用款申请后,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金的拨付,为各单位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三是建立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服务机制。省财政部门主动与省监察、审计

  部门协商政策措施,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尽职尽责地解决实际问题,周到细致地处理相关事务。

  5.检查到位。具体做到“三查”。一是日常核查。通过对票据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拨款单的审核,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执收、解缴、核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遏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专项检查。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财政专户和支出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和纠正单位的违规行为。三是年度稽查。充分利用一年一度对非税收入票据及资金解缴财政情况进行年检的时机,将单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追缴进入省财政专户。

  通过以上举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缴和使用工作已经步入正常运行轨道,并取得显著成效。例如,2009年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省财政专户的出租收入就达1.32亿元,较上年增长12.34%。全省各市、县、区都实现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同级财政管理的目标。

  三、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成功整合运营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沿用“国家统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分散占有和使用”的传统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国有资产使用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使用效率不高。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在大量调研和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江西对现行

  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整合改革。通过改革发挥存量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有效集聚、裂变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路径和主要内容

  组建管理机构。为了强化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成立了隶属省财政部门的“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代表省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据有关规定,核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和支出;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审批;负责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

  产权变利益不变。为了维护稳定,减少震动,调动单位积极性,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划转,统一管理的同时,改革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维持原单位既得利益不变;经营人员维持原单位管理体制不变;职工工资、福利维持原单位待遇不变。

  搭建投融资平台。成立“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融资平台,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循环“造血”。通过引导性、开发性、基础性投入和阶段性投入企业或投资形成优势产业和产品以后,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选择时机出售和转让投资的股权,退出原来投资领域,让其他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运营,实现资本的宽范围、广领域循环。

  (二)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界定范围,先易后难,划转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一是对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范围进行界定,从政策上明确哪些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应进入改革“笼子”。二是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明晰划分类别,根据经营性资产构成,具体分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等);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非独立核算的店面、商铺;闲置土地、烂尾楼等。三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的经营性资产按类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清查资料,“中心”再组织力量对单位报送的清查资料进行了清理和核实。四是按照“先易后难”的划转原则,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划转,变更资产权属关系。

  据统计,纳入资产整合改革的84家省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部下发了资产划转通知书,划转面达100%。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资产的总价值不低于150亿元。

  搭建平台,运作资本,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以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本运营的法人载体,利用其统一划转的产权,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行投融资,助推政府急需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发展,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TOT形式进行项目融资,获得60亿元贷款,自筹12亿元,共筹集了72亿元建

  设资金,成功解决了全省78个污水处理厂融资难、建设期长、回收率低的问题。除管网以外的厂区建设贷款资金约30亿元将全部提前偿还。这种“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的模式,属全国首创,在不增加政府财政压力的情况下,用两年时间建成原本需要十几年才能建成的项目。二是按照股份制原则,省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市、县、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江西省信用担保公司,搭建江西省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了全省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2009年江西共为561家“四有三不”(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有效益,不是高污染、不是高消耗、不是高危产业)企业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6亿元。

  科学管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一篇大文章,有效地运作、充分发挥其功能和效益将大有可为。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二: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近年来,泉州市财政先后研究出台了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查、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规范国有房产租赁行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有效掌握了市本级及全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面的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推动了整合运营。市政府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非经营性房产和土地以及经营性资产授权给市财政投资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已累计整合了有国有房地产的115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入账的资产账面原值13.04亿元。

  强化了变动管理。制订印发了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清查、经费管理、物资和对外投资的处置、房产移交以及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各部门(单位)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必须在投入使用后的三个月内,将资产划转市财政投资中心。

  规范了处置行为。市财政会同市纪委、市发改委制订了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制度,各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统一进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房产出租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租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强了动态监管。初步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网络化动态管理,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三:

  20**年5月以来,廉江市出台系列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经过一年多努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机制更加完善。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的处置意见》,《廉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管理及处置实施细则》,此举填补了该市以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方面的空白,进一步健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

  管理更加规范。按照“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委托评估、统一公开招租、统一签订合同”实行管理。市基投公司对各单位出租的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统一管理,对外出租、出借出租采用公开招租或竞拍租赁,出租合同由市基投公司、出租方、承租方实行三方联合签订,改变了以往单纯由出租单位自行定价、自行出租的现象,有效防止人情租、关系租或金钱租等行为。

  监管更加到位。市基投公司成立两个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跟踪各单出租公用房屋情况,对出租合同期满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公开招租工作。市基投公司与出租单位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了起拍价和底价,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现场监督竞拍活动,确保竞拍活动公平公正。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拍,有效地提高租金收入。

  其中一个单位的7家临街铺面经过公开竞拍,租价平均涨幅达50%。在出租收入管理方面,实行租金收入足额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按规定的定额返拨给出租单位使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财政收入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单位“小金库”的滋生蔓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效益更加突出。通过加强管理,促使行政事业单位树立资产效益意识,强化资产国家所有的观念,纠正淡漠管理、擅自处置等不良倾向,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20**年,全市纳入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由原来的19个增加到45个,上缴财政收入也大幅增加,与加强管理前相比,增长84.2%。2011年6月,根据市政府意见,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延伸至各镇行政事业单位,将促进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出租管理步上新的台阶。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四: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去年6月以来,中山市财政局组织全市201个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通过采取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存量情况,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通盘掌握动态情况,为强化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着重对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等11大类资

  产进行了清查统计,数据显示中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动产类资产总值约达19.93亿元,其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约6.9亿元,交通运输设备约3.8亿元,土地及房屋建筑物面积约2000多万平米。通过清查基本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夯实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也为财政工作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提供实质性支撑。

  二是突出创新方法手段,为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搭建了平台。为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效率,市财政局专门为单位开发出集登记、统计、处置、审批等功能的行政资产实时管理平台。各单位可按统一模式进行实时资产管理及处置操作,以信息化手段有效地规范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流程,完善统一审批程序,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改革搭建了新的平台。

  三是有效实现管理联动,进一步拓展了资产管理内涵。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基础数据为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环节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审核依据,从而扩大了资产管理的内涵和作用,使之成为有效控制支出的重要手段,并初步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是注重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意识。对清查过程中暴露的,如个别单位存在较大金额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个别部门对日常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管理手段落后等当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部门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利

  用召开清查工作总结会时机,以点带面,对资产日常管理好的26个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措施,清除资产管理的思想包袱和误区,进一步强化了单位的资产管理意识。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行政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行政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一:

  年初以来,我州财政系统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先易后难的原则,理顺了全州资产配置和处置,全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正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息化方向迈进。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满足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需要,州财政局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制定了《红河州州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在资产处置上,州财政系统采取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置换等多种方式处置资产,做到热情服务、阳光透明,价格最高。2009年6月至今,共召开拍卖会17次,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闲置房屋及其他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缴入国库资金2000多万元。与此同时,对采购实行严格审核,降低了行政成本。20**年上半年,共审批行政单位办公设备600多台,涉及资金250多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州财政系统积极推进资产管理息系统建设,所有单位均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通过网络连接传送数据,实时查看单位资产数据,为资产配置和处置等审核提供参考,为预算编制和资产采购提供依据,以存量决定增量,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通过完善制度、严格审批采购、理顺资产配置和处置及大力推进息化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促进了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息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历二:

  20**年5月以来,廉江市出台系列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经过一年多努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机制更加完善。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了《关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的处置意见》,《廉江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租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管理及处置实施细则》,此举填补了该市以往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制度方面的空白,进一步健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制。

  管理更加规范。依照“同一集中管理、同一委托评估、同一公开招租、同一签订合同”实施管理。市基投公司对各单位出租的办公用房和临街铺面进行注销造册、建立台帐、同一管理,对外出租、出借出租接纳公开招租或竞拍租赁,出租合同由市基投公司、出租方、承租方实施三方联合签订,改动了以往单纯由出租单位自行定价、自行出租的现象,有效防止人情租、关系租或金钱租等行为。

  监管更加到位。市基投公司成立两个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跟踪各单出租公用房屋情况,对出租合同期满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公开招租工作。市基投公司与出租单位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了起拍价和底价,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现场监督竞拍活动,确保竞拍活动公平公正。通过面向社会公开竞拍,有效地提高租金收入。其中一个单位的7家临街铺面经过公开竞拍,租价平均涨幅达50%。在出租收入管理方面,实行租金收入足额上缴市财政,市财政按规定的定额返拨给出租单位使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财政收入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单位“小金库”的滋生蔓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效益更加突出。通过加强管理,促使行政事业单位树立资产效益意识,强化资产国家所有的看法,改正淡漠管理、擅自处置等不良倾向,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20**年,全市纳入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由原来的19个增加到45个,上缴财政支出也大幅增加,与加强管理前相比,增长84.2%。2011年6月,根据市政府意见,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延伸至各镇行政事业单位,将增进全市行政事业资产出租管理步上新的台阶。

  行政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三:

  江西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在省级,行政事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承担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由“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承担,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省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负责征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有的还成立了专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初步形成了协调一致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

  狠抓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江西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实施暂行办法》、《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摸清资产家底。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依据相关国有资产清查规定,省财政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夯实了基础。

  强化资产管理。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节约、效能、适用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并对资产购置做到年初有预算统筹安排,购置普遍实行政府采购,使用中加强资产保管核算。加强对资产的处置管理,明确责任,完善资产审批手续。2009年从省级开始实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息系统建设试点,并向市县推广延伸,实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和有效监督。

  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管理成效显著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如何进行规范的财政财务管理,国家还没有规范化的政策。2004年,虽然财政部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纳入非税支出管理范围,但由于这项支出

  涉及面广、情况庞大、管理难度大,现在全国还没有规范的管理模式可借鉴。为了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的财政财务管理,江西率先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然后向市县推广,成效显著。具体做法主要表现为“五个到位”:

  1.认识到位。自中央做出“收支两条线”规定以来,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55号令)、《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省政府86号令)和《江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并成立了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根据“依法、规范、从严”的原则,采取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财务报表管理、统一实行银行代收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经过这些年的上下协同努力,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进展顺利,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理顺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从“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执行得比较好,但是大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有

  偿使用收入,包括现有固定资产开办经营实体收入、门面出租收入等并没有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004年,财政部明确规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为把“收支两条线”改革推向深入,2004年6月,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2005年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监察、审计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部门还专门出台了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到财政专户管理,是新时期、新阶段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的内在要求。应该说,抓这项工作具备良好的条件:前些年全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已取得的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规范合理、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密切配合,优化了工作的环境。因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坚定不移地做好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工作,时机成熟,非常必要。

  2.政策到位。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以严格的要求、严格的责任、严格的措施,把省直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一是明确征缴工具和范围。省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征缴工具包括: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其中:财务关系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由省级主管部分汇总,缴入省财政专户。征缴范围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产权的经营性实体、门面、设备设施、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住房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让渡等取得的支出。

  二是规范收入的使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缴入省财政专户后,缴交单位可按照规定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安排使用。财务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各市县单位,开支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申请下拨。缴入省财政专户的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收入,在缴纳税款和扣除成本费用后,由省财政专户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三是规范单位账户管理。严格账户管理,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为此,省财政部门在银行设有财政专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必须按照“银行代收制”的要求缴入省财政专户,实行收

  缴分离,提高征收的透明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就此设立过渡户,已经设立的要按规定取消。为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账户审批、年检制度。省级财政、监察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账户清理,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与撤并。

  3.征管到位。为了使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征管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部分采纳了一系列征管措施。一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管理工作会议;与此同时,在《江西日报》开展题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要入财政专户》、《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管理有新规》的宣传报道,并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政策,从而引起各单位带领的高度重视。二是分类催缴。开征伊始,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及时足额解缴的景遇,对这些单位进行归类,对支出重点单位上门催缴,对支出次重点单位召开座谈会,逐一落实资金上缴日期。三是编制日报。汇总编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日报表,每天跟踪监督单位支出解缴情况。

  4.服务到位。按照省财政部门“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事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的“八项服务承诺”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把规范管理

  与提供优质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积极做好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缴工作,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设计流程,加强资金的管理。二是按规定做好支出项目细化工作,单位准确提出用款申请后,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金的拨付,为各单位提供最优质、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三是建立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服务机制。省财政部门主动与省监察、审计部门协商政策措施,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尽职尽责地解决实际问题,周到细致地处理相关事务。

  5.检查到位。具体做到“三查”。一是日常核查。通过对票据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拨款单的审核,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执收、解缴、核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遏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二是专项检查。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省财政专户和支出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和纠正单位的违规行为。三是年度稽查。充分利用一年一度对非税收入票据及资金解缴财政情况进行年检的时机,将单位应缴未缴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追缴进入省财政专户。

  通过以上举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门面租金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的征缴和使用工作曾经步入正常运行轨道,并取得显著成效。例如,2009年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省财政专

  户的出租支出就达1.32亿元,较上年增长12.34%。全省各市、县、区都实现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纳入同级财政管理的方针。

  三、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成功整合运营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沿用“国家同一所有,各级政府分级监管、单位聚集占有和使用”的传统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相适应,国有资产使用代价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使用效率不高。为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制,在大量调研和充分认证的根蒂根基上,江西对现行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整合改革。通过改革发挥存量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有效集聚、裂变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路径和主要内容

  组建管理机构。为了强化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同一管理,成立了从属省财政部分的“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央”(以下简称“中央”),代表省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权力、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职能是:根据省政府授权,依占有关规定,审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和支出;负责经营性国

  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审批;负责制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

  产权变利益稳定。为了维护稳定,减少震惊,调动单位积极性,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集中划转,同一管理的同时,改革坚持“三个稳定”的原则: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维持原单位既得利益稳定;经营人员维持原单位管理体制稳定;职工工资、福利维持原单位待遇稳定。

  搭建投融资平台。成立“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依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融资平台,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增进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实现循环“造血”。通过引导性、开辟性、根蒂根基性投入和阶段性投入企业或投资形成上风财产和产品以后,依照“有进有退”的原则,选择时机出售和让渡投资的股权,退出原来投资范畴,让其他社会本钱、民间本钱运营,实现本钱的宽范围、广范畴循环。

  (二)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界定范围,先易后难,划转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一是对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范围进行界定,从政策上明确哪些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应进入改革“笼子”。

  二是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明晰划分类别,根据经营性资产构成,具体分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如旅店、招待所等);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非独立核算的店面、商铺;闲置土地、烂尾楼等。三是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分的经营性资产按类别进行全面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清查资料,“中央”再组织力量对单位报送的清查资料进行了清理和核实。四是依照“先易后难”的划转原则,对省直行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划转,变更资产权属关系。

  据统计,纳入资产整合改革的84家省直部分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部下发了资产划转通知书,划转面达100%。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资产的总代价不低于150亿元。

  搭建平台,运作资本,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以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本运营的法人载体,利用其统一划转的产权,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行投融资,助推政府急需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的发展,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一是通过TOT形式进行项目融资,获得60亿元贷款,自筹12亿元,共筹集了72亿元建设资金,成功解决了全省78个污水处理厂融资难、建设期长、回收率低的问题。除管网以外的厂区建设贷款资金约30亿元将全部提前偿还。这种“统一融资、集中建设、建成出让、统一还贷”的模式,属全国首创,在不增加政府财政压力的情况下,用两年时间建成原本需要十几年才能建成的项目。二是按照股份制原则,省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市、县、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江西省用担保公司,搭建江西省用担保体系,缓解了全省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和融资难的问题。2009年江西共为561家“四有三不”(有市场、有订单、有誉、有效益,不是高污染、不是高消耗、不是高危产业)企业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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